在线咨询 x
点击咨询
18503617107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产品知识

检测气体报警控制器气体浓度显示功能试验

1 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试验
 
 1.1  目的
       检验控制器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
 1.2  试验方法
     1.2.1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检查试样是否具有浓度显示功能。并分别调节进入气体稀释器的可燃气体和洁净空气的流量,配制出流量为500ml/min并分别达到试样显示范围的10%、25%、50%、75%、90%浓度的试验气体。然后经校验罩分别将配制好的试验气体输送到探测器的传感元件上至少1min,记录试样在每一种情况下的显示值。
      1.2.2 对于多线制试样,将每个回路的探测器通入适量浓度的可燃气体,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对于多线制试样,将探测器分别通入适量的浓度值不同的可燃气体,查询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1.2.3 将试样分别处于报警状态、故障状态,对任何非故障回路探测器通入适量浓度的可燃气体,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1.3  要求
       试样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应满足以下条要求。
 
       (1)、 控制器应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其全量程指示偏差不应超过5%LEL。
       (2) 、多线制控制器应能实时显示所有回路可燃气体的浓度值;总线制控制器应能至少显示可燃气体浓度最高的探测点的浓度值,其他探测点的浓度值应可查询。
1.3控制器的报警状态不应影响控制器的浓度显示功能。控制器故障状态不应影响任何非故障回路的浓度显示功能。